女人街兩唐樓後梯被封
住戶憂花園街慘劇重演
2012年03月10日記者:盧勁業
通菜街 44號及
50號相鄰,兩幢唐樓均高九層,一梯四伙。去年四月兩幢樓的地下單位連一樓一併改建,由卓悅化妝品租用。 44及
50號一樓原互不相通,各有一前一後兩條走火樓梯,分別面向通菜街及後巷,樓中間原有單位相隔,改建後一樓被打通加設走廊,而面向後巷的兩條走火梯則被封
閉。一樓部份單位由卓悅使用,多個單位經常有人進出提貨,相信被用作貨倉。
合法改建 卓悅租一樓多年
上址唐樓住客冼女士發現情況,擔心發生火警影響走火,「女人街咁多排檔,一旦起火,大廈兩個出口都面向女人街,冇後樓梯點走?」她向屋宇署投訴半年,最近獲覆改建後兩幢大廈仍有兩條走火樓梯沒有違規,她質疑該署審批有問題。
卓悅表示只是租戶,囑本報聯絡負責租務的仲量聯行。仲量聯行回覆稱,所有工程均獲政府批准合法改建,後樓梯遲些會重新開放,日期未知,卓悅會租用單位「好幾
年」。香港測量師學會建築測量組副主席龔瑞麟實地了解後表示,樓宇改建後合乎政府規定:「法例規定建築物要有兩個通到空曠地方嘅出口,家兩幢樓的確都有
兩個出口,至於一樓加建嘅走廊牆壁,係用防火物料興建,並冇違法。」
惟龔認為,兩個走火出口均面對同一方向,對住客安全構成潛在危險,明顯是法律漏洞,「法律只係規定樓宇只需有兩條路走出空曠地方,至於走火通道面向乜嘢方向、街上有冇雜物,就冇監管」。
轟屋宇署 未考慮安全因素
身兼旺角區議員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直斥做法不合理,他認為如果兩幢大廈本身是獨立,有各自走火梯,便不應打通:「冇理由你走走下火警,會由 A大廈走咗去 B大廈再離開。」他質疑屋宇署批圖則時未有考慮安全因素。對於被質疑批准封閉兩條走火梯,屋宇署表示會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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