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商人邱德根在 71年購入荃灣老圍村一幅地皮,但一名村民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指,其父早在 57年已在地皮上購買一間石屋居住,該村民至今仍住在上址。村民聲明他已逆權侵佔地皮逾 20年,要求法庭下令他登記成為石屋及地皮業主。
涉案地段位於荃灣老圍村,邱德所持的被告達豐企業有限公司,在 71年 2月成為其中一幅較大地皮的業主,旁邊一幅較細的地皮,則由另一被告公司其鋒投資有限公司在 92年 1月持有。
原告江成在入稟狀指,父親江招於 57年在老圍村購買一間石屋,與家人同住,石屋位處達豐所持地皮上。
居住逾 40年沒人阻止
江父後來兩度擴建石屋,包括在旁邊興建一個廚房,及建設一個更大的睡房,令全屋範圍伸延至其鋒所持的地皮上。原告的父母相繼離世,兄弟姊妹亦搬走,現只餘下原告仍住在石屋中。
原告稱,在石屋居住逾 40年,兩被告從沒有阻止,而原告一家一直有付水電費及地租差餉。原告聲明,他已逆權侵佔有關地皮,有權佔用石屋及相關地皮。
老圍村的珠岡禪院及紫竹林,其寺廟宿舍的部份面積亦位處於達豐企業所屬地皮上,寺廟負責人去年入稟申請逆權侵佔,指他在 83年接管寺廟,要求聲明達豐企業已喪失業權。案件編號: HCA3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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