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今提交 惡搞原創隨時惹官非
網絡廿三條殺到網民抗爭
2012年04月20日
版權條例草案委員會今天向內務委員會提交報告,報告指出,政府決定提出修正案,上述「經濟損失」的考慮因素包括作品是否有商業價值、分發或傳播的方式及規模、會否變成原作的替代品,又指「修訂後將能回應網民的意見」。
憂成為政治檢控工具
公民黨湯家驊解釋,最初泛民要求豁免
起訴二次創作,政府以時間緊逼、難作廣泛諮詢為由拒絕,泛民惟有提出必須證明作品對版權人構成具體經濟損害才能入罪,雙方反覆斟酌字眼後,得出上述版本,
「政治惡搞通常唔會構成商業利益,所以我哋接受」。政府已承諾三讀通過條例後,下個立法年度諮詢應否豁免二次創作。泛民初步接納上述修訂,很大可能投贊成
票,二讀及三讀最快未來一個多月內完成。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以往版權人可就改圖抹黑,向惡搞者提出民事訴訟控告誹謗,上述條例修訂等於「網民頸上
多咗把刀」,為版權人提供多一個途徑追究惡搞者。以往民建聯標誌被惡搞成「禮義廉」、領匯宣傳老食店的尋味時光活動被惡搞成「尋你老味」海報,上述條例實
施後,有關網民或面臨刑事起訴,「至於係咪告得入、構成幾多經濟損失,就要睇個官點判」。
由網民組成的「鍵盤戰線」成員「虎王夏天」指出,古今中
外不乏二次創作的著名作品,港府不應以法律手段否定其價值,「二次創作唔可以有商業價值,咁 Andy
Warhol點起家?」他又指,早前針對梁振英、曾蔭權及唐英年的惡搞電影海報數以百計,版權人或聲稱票房少於預期而訴諸法律,不論能否入罪,勢必引起網
民大恐慌。
周末旺角搞街頭展覽
虎王夏天擔心網絡廿三條成為政治檢控工具,當局或選擇性執法,「初頭大家見冇拉人,就繼續 share改圖。當真正廿三條殺到,反對嘅人就會無啦啦畀警察話犯咗版權條例。麗港城着六四 T嘅王先生,都係以前亂過馬路而被通緝」。
理工大學設計學院副教授曾德平指出,每個創作人都受其他作品耳濡目染影響,本質已屬不同程度的二次創作,質疑上述立法毫無意義,「翻炒係國際認許嘅創作方
法,政府只係為立法而立法」。鍵盤戰線宣佈抗爭行動升級,本周六及周日在旺角行人專用區舉辦展覽,把法輪功的宣傳手法轉化為二次創作,介紹網絡廿三條的禍
害。甘小文、張萬有及 Cuson等本地老中青漫畫家合作出版《創作有罪?!》漫畫,首階段印製
2,000本,在大專院校免費派發。漫畫網上版甫推出一天,即吸引逾千個 like,公眾可到鍵盤戰線 facebook專頁瀏覽。
網民反駁當局言論節錄
•知識產權署署長張錦輝:
新例可疑版權人在數碼環境中,好安心把自己作品擺上網上,不擔心作品在無授權情況下被胡亂公開
•網民反駁:
創作人林敏聰曾將自己的作品上載網上,但其後卻遭出版其作品 DVD的公司要求停止,表明這條例只是保障版權發行者的利益,而非作者
•知識產權署署長張錦輝:
許誠毅創作電影《史力加》,因努力創作電腦動畫,終得到賞識和認同
•網民反駁:
《史力加》正正是惡搞、諧仿與顛覆了許多現有童話作品的二次創作
•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陳鑑林:
你有本事就自己創作,為何要搞人家的照片?
•網民反駁:
二次創作已然是全球公認的創作方式之一
資料來源:鍵盤戰線
新例可疑版權人在數碼環境中,好安心把自己作品擺上網上,不擔心作品在無授權情況下被胡亂公開
•網民反駁:
創作人林敏聰曾將自己的作品上載網上,但其後卻遭出版其作品 DVD的公司要求停止,表明這條例只是保障版權發行者的利益,而非作者
•知識產權署署長張錦輝:
許誠毅創作電影《史力加》,因努力創作電腦動畫,終得到賞識和認同
•網民反駁:
《史力加》正正是惡搞、諧仿與顛覆了許多現有童話作品的二次創作
•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陳鑑林:
你有本事就自己創作,為何要搞人家的照片?
•網民反駁:
二次創作已然是全球公認的創作方式之一
資料來源:鍵盤戰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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