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5日 星期三

地建會:一手規管違基本法


梁志堅(左)昨出席立法會後表示,政府推地應平衡供求,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及高透明度。 易仰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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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建會:一手規管違基本法

2012年04月25日
【本報訊】政府銳意立法將一手樓買賣過程撥回正軌,發展商雖則口口聲聲表示支持,但卻又指斥部份條文有違基本法,令人懷疑最近已經常以司法覆核、挑戰政府的一眾發展商,面對未來的重大改變,已開始部署使出同樣招數。
 
立法會正討論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草案,昨邀請近 20個相關團體,到立法會就草案表達意見。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重申不反對立法規管賣樓,惟立法保障消費者權益,亦不要損營商環境,更不應違反基 本法所賦予的保障權利;並開宗明義指,基本法第 6條及 105條,已明確保障私有產權,而規管銷售一手樓,某程度限制此核心權利,政府有責任提供有力及切實理據去解釋,是否有此需要,該會認為相關理據充份。

部署司法覆核

觀乎該會及部份發展商,當政府施行政策 上,最終令他們利益極有機會受損時,都會透過司法覆核去抗爭。如政府去年 4月開始施行新發水措施,去年底商會便入稟高院,尋求司法覆核,要求撤銷當中部份措施。政府過去數年,透過城規會修訂分區大綱圖則,在各區施加如高度及密 度等土地發展限制,亦導致商會及個別發展商如希慎興業和中信泰富,提出司法覆核。因此,地建會過去至今雖未有提及是否就此立法,採取法律行動,但他們已重 申立法內容有違基本法,或已是向政府發出強烈警號。
 
梁永鏗律師表示,司法覆核程序,必需待法例執行後方可啟動;啟動後,更可申請暫緩法例執行的時間。
 
此外,梁志堅認為政府不應一刀切只用實面積來表述單位大小,應容許並列建築面積。將建築面積定義亦是輕而易舉之事,「呢啲加加減減嘅數,好簡單,小學生都識做,我一個禮拜就可以計晒出嚟」,他炮轟政府,「唔相信有乜困難,係政府唔想做啫」。
 
但立法會議員李永達則指,商會一直都未有向督導會及法律委員會提交過建築面積的書面定義,可見發展商之間對此仍未有統一計法。測量師學會代表潘永祥亦指,要各方對建築面積定義達至一致意見,再花兩年時間也未必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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