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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23日 星期六

贏政府佔官地 百歲海產大王曝光



贏政府佔官地 百歲海產大王曝光
事事親力親為 坐擁數億元物



■由李炳章創立的環球海產位於鰂魚涌船塢里,員工指李不時回公司巡視。陳奕釗攝



【本報訊】政府近月「盲搶地」起樓,但多年來卻疏於管理官地。百歲老翁李炳章上月以《時效條例》成功逆權侵佔筲箕灣阿公岩村一幅約400平方呎官地,成為成功侵佔官地的罕見案例。《蘋果》記者深入追查,發現李炳章原來是本港入口海鮮批發大王,名下擁有數億元豪宅物業,雖年屆百歲,仍親力親為簽租約、追租金。
記者:李雅雯
李炳章贏得的官地位於阿公岩村村口,面積約400平方呎,與他的一幅818平方呎私人土地相連。他在兩幅地上興建了一幢兩層高的白色石屋,分拆成三個單位,門牌分別是29號、29A及29B,而29B就是他霸佔了60多年的官地。
根據法庭文件,李炳章於1949年3月逃避國共內戰攜眷走難到香港,並開始佔用29號、29A及29B地皮。他於1952年以7,000元正式買入29號及29A,四個月後再豪花18,900元,相當於當時2.6公斤黃金的價錢,在自己的土地與29B官地上興建了白色石屋,一直保留至今。

行路持枴杖聲音如洪鐘

阿公岩村余姓村長透露,李炳章的石屋數十年來一直出租,地下做舖頭,樓上住人,但李炳章及其家人從來沒有露面。李炳章呈報法庭的灣仔住址已空置,記者追查後發現,原來他隱居在女兒李惠愛公司名下的大坑半山豪園豪宅。
李炳章深居簡出,由外傭貼身照顧,出入有司機駕駛的日產七人車代步。雖然年屆百歲,行路時要持枴杖,但李翁動作頗利落,記者日前登門造訪,他聲如洪鐘回應:「我五、六十年代買落收租,原本已經喺度啦。」然後不願多說便關門。
李炳章霸地的石屋一名租客黎先生稱,李事事親力親為,一把年紀仍然親自處理租務,每次也會要求租客到他位於鰂魚涌的環球海產批發公司辦公室簽約,「我試過遲咗交租,佢會親自打嚟追租,喂!阿黎,仲未交租喎」。環球海產的員工表示,公司業務現時由他女兒李惠愛打理,李炳章間中巡視工場,「總之神出鬼沒,平均一個月嚟一次」。

海產公司壟斷85%酒店客

李炳章的環球海產是業界龍頭大公司,壟斷市場上85%星級酒店客。海鮮業聯合總會主席李彩華指,環球海產包辦本港大部份五星級酒店客,代理歐美、澳洲、非洲、亞洲等地生蠔、三文魚、海參、象拔蚌等數百種海產供應,其家族公司又經營肉食與酒店所需品如紅酒、杯碟等,生意規模龐大。
環球海產董事吳曼玲06年接受傳媒訪問時透露,公司前身是出入口貿易公司「文明」,由李炳章創立,在灣仔利東街的200呎辦公室起家,當年由於少人經營甲殼類海鮮批發,文明很快在行內打出名堂,波士頓龍蝦就是文明於73年引入香港。
李炳章多年前退下火線後,環球海產的業務交由女兒李惠愛接手,生意不斷擴張。現年60多歲的李惠愛是14間公司股東及董事,名下公司持有八個早年買入時總值逾億元的半山豪宅、地舖及工廈,如今估計起碼升值數倍。
李炳章成功逆權侵佔的官地,現時屬休憩用途,第一太平戴維斯估值及專業顧問董事總經理陳超國估計,李的石屋鄰近工廈,樓面地價每呎約4,000元,若土地用途日後規劃改作商廈,呎價可達5,000元。

2012年11月14日 星期三

居屋有份供款 終院判擁業權





2012年11月14日 星期三
 

港聞



兩宗居屋供款判擁業權個案

 

居屋有份供款 終院判擁業權

不合資格者享權 恐礙30多萬資助置業戶


居屋業主與家人合資購買居屋普遍,實質業權如何處理?終審法院裁定,有份出錢的家人均享有實質業權,並指家人合資買居屋,不涉非法「轉予」(alienation),故沒違反《房屋條例》。

法官相信即使將來有人借此濫用居屋制度,立法會也會跟進。
判決揭示居屋單位業權有機會由非合資格者擁有,違反居屋計劃初衷,並可影響全港30多萬資助置業戶,甚至連港人港地政策亦可能受挑戰(見另文——「
港人港地臨挑戰 3點須澄清」)。

長策成員 倡修例或覆核
有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成員認為,房署如認同判決,有需要修改《房屋條例》,倘不服則應作司法覆核。

房署發言人回應,仍在仔細研究判決對執行《房屋條例》的影響。
本案源於兩宗家人合資買居屋的官司,第一宗的原告是媳婦卓樹賢,94年與羅躍偉結婚,至2000年其家姑及家翁葉素雲及羅競輝(即兩名被告),透過綠表中籤購買粉嶺昌盛苑一居屋單位,卓與羅躍偉負責供樓。

卓與羅其後離婚,惟手續完成前羅於前年去世,由卓與前家姑爭奪物業。
勝訴的卓樹賢昨回應:「不講了,你們喜歡怎麼講就怎麼講,我要講的是感謝上帝、感謝神。」

不涉轉予 終院判兩案勝
第二宗是凌姓家庭於83年協議分別入表抽籤,結果凌瑞輝及其妻朱婉倫(均譯音)中籤,購得牛頭角樂雅苑一居屋單位,單位一成首期由母親支付,其兄弟凌永輝及妻林華(均譯音)亦合力供樓,至99年,凌永輝要求以「合資」比例分配業權。

原訟庭先後判處兩案的原告勝訴,但遭上訴庭推翻,上訴庭指家人夾錢供樓協議,等同未經房委會准許下將單位轉予,違反《房屋條例》第17B及27A條,反判原告敗訴,原告向終院提出上訴。

終審法院昨頒下判辭,家人夾錢供樓協議與轉予無關,居屋計劃於78年實施,合資格人士需申報同住人身份,以及其同住人的收入及資產,以確保單位是申請人及其家人居住,可見居屋制度已考慮現實中低收入的申請者會與其家人合資,包括首期及供款等,並容許家人之間改變業權,以反映各家人對單位所作的財政貢獻。

官:倘被濫用 立會跟進
終院強調,上述《房屋條例》的原意,是防止業主以折讓價購買居屋後,在禁售期內轉售賺快錢,但家人合資則沒有違反《房屋條例》。

終院又表示,由於居屋制度已經考慮申請人的家人有份出錢,無論資金是饋贈或是借貸,這些資金亦屬信託,出錢的家人均享有實質業權。

此外終院指,居屋有禁售期,故不擔心居屋制度被濫用,即使將來有人利用其他方法濫用此制度,立法會亦會跟進。

常任法官:包致金、陳兆愷,非常任法官:烈顯倫及賀輔明勳爵;案件編號:FACV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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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23日 星期四

「鐘表大王」豪宅失竊



「鐘表大王」孫秉樞(圖)住所,被其泰傭偷去逾28萬元金飾。(資料圖片)

 

「鐘表大王」豪宅失竊

泰傭認盜28萬金飾


【明報專訊】「鐘表大王」孫秉樞的半山干德道豪宅,疑遭泰傭連續3個月內爆竊,偷走逾28萬元金飾財物,其僱主發現首飾不翼而飛,警方後來拘捕其泰傭。泰傭昨在東區法院承認偷竊罪,總裁判官表示罪行嚴重,若被定罪必面臨判監刑罰。

官指嚴重 勢判囚

女被告泰傭Liangjant Nitaya(64歲),案發時在中環干德道21至25號康苑兩雙連單位工作。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該物業業主為新達有限公司,其董事包括「鐘表大王」孫秉樞、其長子孫大為及幼子孫大豪,於1992年以8700萬元購入。

偷7金戒 3頸鏈 8耳環

被告昨承認一項盜竊罪,控罪指出,被告於2012年2月至5月期間在上址偷走7隻金戒指、3條金銀色頸鏈及8對金銀色耳環;所有首飾均為孫何浩貞所擁有。控方昨估計,被告盜竊的首飾價值28.85萬元,但被告提出爭議,故案件押後至9月19日,以待雙方就財物價值聆訊。

總裁判官唐文指出,被告所犯的罪行嚴重,必定會面臨判監的刑罰。被告還押監房看管。

被稱為鐘表業巨子的孫秉樞,是香港鐘表業總會名譽主席兼永遠名譽會長,代理星辰表(Citizen),被譽為亞洲鐘表業的領袖。身為太平紳士的孫於1980年代曾是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之一。

【案件編號:ESCC3044/2012】
 
明報網站
 

2012年7月14日 星期六

郭炳江郭炳聯許仕仁 被檢控 許涉全部8罪 疑收賄逾34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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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14日 星期六

要聞




 
 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左起)及郭炳聯、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昨早被廉署起訴後,下午抵達東區法院應訊(圖)。(陳永康攝)

郭炳江郭炳聯許仕仁 被檢控

許涉全部8罪 疑收賄逾3400萬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新鴻基地產(00016)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新地執董陳鉅源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等涉嫌貪污一案,5人昨早到廉署報到後旋即被落案起訴,並於下午提堂。

5人之中許仕仁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8項控罪,涉收取賄款逾3,400萬元,其中郭氏兄弟提供利益1,747.5萬元,為本港歷來最高職級的政府官員及上市公司主席遭檢控。
控方計劃將案轉介至高等法院審理。據悉,41名控方證人當中,不包括新地非執董郭炳湘及郭老太鄺肖卿。

10月再訊 擬轉介高院審
昨午約2時,5名被告先後到達法庭應訊,暫時毋須答辯,只由法庭傳譯讀出控罪,5人均表示明白。代表控方的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表示,須準備所有涉案文件及檔案,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今年10月中再訊,獲裁判官批准。

薛指出,由於案件複雜、涉案時期長,交易多及金額大,加上須於海外取證及準備銀行資料等證據,控方計劃把案件轉介至高院審理。

5名被告獲准繼續以現金擔保外出,許為50萬元、郭炳江及郭炳聯各1,000萬元、陳鉅源500萬元、關雄生20萬元。許及關已將旅遊證件交予法庭,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其餘3人若要離境須於24小時前通知廉署,5人均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郭炳湘郭老太 非控方證人
據悉,控方證人名單有41人,當中不包括新地非執董郭炳湘及郭老太鄺肖卿,大部分為新地職員、政府公務員及外地銀行職員;據了解,許仕仁於廉署接受調查期間,警誡下一直保持緘默。由於控方仍須預備文件,估計案件最快於明年中方可開審,有律師估計案件審訊須時20日。

報稱已退休的首被告許仕仁(64歲),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及提供虛假資料等8項控罪。

控罪指許仕仁於00年6月至09年1月,分別任積金局行政總監、政務司司長以及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期間,收受郭氏兄弟共1,747.5萬元款項,新地旗下 忠誠財務有限公司共540萬元無扺押貸款,陳、關的1,118.2萬元款項,以及免租使用現時仍然居住的禮頓山相連單位,涉及的金額逾3,405.7萬 元。

次被告為郭炳江(60歲),被控兩項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他涉於05年3月至07年6月串謀不知名人士,使許接受他發出的500萬元現金支票及835萬元款項。

郭炳聯(59歲)則被控1項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1項提供虛假資料,以及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共3項罪名。控罪指他於05年3月至07年6月, 使許透過他所擁有的德福企業有限公司,從新地收取412.5萬元,另於05年6月至09年1月,經忠誠財務向許提供300萬貸款每年延續還款期限。

陳鉅源關雄生 亦被起訴
與許同報稱居於禮頓山6座的第4被告陳鉅源(65歲),及第5被告關雄生(61歲),同被控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兩罪,涉於05年6月至09年1月向許提供1,118.2萬元。

署任主任裁判官:杜大衞;案件編號:ESCC 2530/12;10月12日提訊。

 
回應區

 
2012/07/14 10:14讚好讚好:0I我要讚好!
正.君.,睇見啲charges已令人覺得有太多疑點...在下無甚法律常識也非常懷疑540萬元無扺押貸款又點可以咁容易溝成貪污罪呢又...咁以後重有人願去財務公司借錢乎...如果疑點歸被告, 最終可能會無事...
涉嫌貪污就有可能...定罪就睇怕不甚可能囉...
唔信, 大可跟你賭杯咖啡又如何...
2012/07/14 09:36讚好讚好:0I我要讚好!
一間三千. 十間即.......... 嘩! 好厲害!羊毛出在羊身上. 那有虧本的大商家 ? 特區樓價貴到無倫實有其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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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2日 星期二

豪宅加建升降機 涉違公契



淺水灣道71號Overbays一名業主改動獨立屋外觀被控違公契,圖為淺水灣道71號外貌。(資料圖片)
淺水灣道71號Overbays一名業主改動獨立屋外觀被控違公契,圖為淺水灣道71號外貌。(資料圖片)


2012年05月22日 星期二
港聞
 

豪宅加建升降機 涉違公契

【本報訊】南區淺水灣道豪宅一名業主,為方便行動不便家人而興建了升降機,將天台改建為升降機房,另改動獨立屋外觀,遭管理公司興訟指違反公契,要求還原,案件昨日開審,業主質疑其他業主改動獨立屋卻不被控。

管理公司要求還原
原告希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答辯人為Pearl Global Limited。涉案豪宅淺水灣道71號Overbays,樓齡24年,共有8間獨立屋。答辯人於04年8月,以6,280萬元購入1號屋,連平台花園及有蓋車房等,面積約6,500平方呎。

原告於06年入稟興訟,指答辯人違反大廈公契,擅改動獨立屋外觀,包括於天台興建升降機房、於後園興建磚牆、擴闊車房至佔用道路,及改動污水渠及鹹水渠位置。

原告指答辯人做法違反公契,要求還原有關改動。原告引述答辯人指興建升降機房得到批准,又指進行工程時沒有被阻止,並質疑其他獨立屋業主亦有改動外觀,但卻未有被指控違反公契。

法官:鍾安德;案件編號:HCA 1515/06;今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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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11日 星期五

陳振聰爭產特務隊曝光



陳振聰爭產特務隊曝光
潛行跟蹤300日 偷拍龔家及律師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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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在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產案中終極敗訴的陳振聰,官非接踵而來,其捲入的偽造遺囑案,下周一展開初級偵訊。《爽報》取得機密文件,揭露陳振聰四年前為了應付這場千億爭產案,竟然成立形同特務機構的特工隊,不但跟蹤、偷拍龔家成員、華懋重臣、遺囑見證人外,連手下親信、律師都要監視;更誇張的是,為防「無間道」,他竟然暗中用另一支狗仔隊來跟蹤特工隊。

據知情人士稱,陳振聰於07年向外宣示與龔如心合照一刻,已準備好打這場世紀官司。為此,他暗地裏成立一支「特工隊」,專門調查、跟蹤能左右遺產案結果的所有人,除了龔家成員、華懋重臣、遺囑見證人外,更包括龔如心生前的好友葉肇夫、劉希泳、邱達昌等,甚至自己旗下宏霸數碼的員工、保安專家、代表律師麥至理,也成為暗查對象。

攬反黑專家及前記者

特工隊08年成立,高峯期成員有12人,包括退役警司、警員、前報章雜誌狗仔隊、反黑專家、甚至飛虎隊「示沙」(警署警長)等。據悉,隊員入職時需簽「保密令」,離職三年後也不得洩露公司資料。
從《爽報》取得的文件所見,特工隊調查目標可分為三大類。第一類是跟爭產案官司有直接關係的人士,如龔氏三兄妹、華懋重臣梁榮江、王錦添,遺矚見證人王永祥、吳崇武等。
有一次,龔仁心夫婦在尖沙嘴會見龔如心生前好友劉希泳,劉自此成為調查目標。知情人士說:「劉曾被傳助龔如心爭亡夫家產,有人知道後,立即指示特工隊將劉鎖定為目標人物,掌握其舉動,以便展開游說,加入陳的陣營。」
第二類是跟龔家、華懋有交情的具「影響力」人士,香港太陽集團主席葉肇夫、遠東發展主席邱達昌等均榜上有名。有偷拍片段見到陳振聰於08年6月,在朱偉民等人陪同下到達灣仔麗都酒店大堂,未幾邱達昌亦抵至,先後進入1樓一間廂房,逗留近個多小時後離開。

另聘狗仔隊反監察

此外,特工隊連「自己人」都查,有人以為麥至理變節,派人試探其忠誠度,錄下對話。有人亦擔心有卧底混入宏霸數碼,於是每月以開生日會為名,為員工拍照存檔,方便日後派人跟蹤。
最誇張的是,特工隊隊員本身也活在監視中。陳振聰同時聘請另一支狗仔隊,由 I-On Asia創辦人 Derek Elmer領導,監視特工隊,其後雙方都知彼此存在,十分「無癮」。
據悉,特工隊運作了約300日後,於09年1月解散,最後一次行動是在08年9月底跟蹤到龔如心遺產案的關鍵人物,遺囑見證人王永祥密會一名20餘歲女子,拖手逛街,到機舖打機。其後王接了一通電話後離開,在太古城住所樓下一拳擊打牆上洩憤。特工隊上司收到照片後,即場用碎紙機毀掉所有資料,翌日下令停工,直至解散。

2012年5月3日 星期四

做媒介紹「豪客」誘投資假公司 李國寶表弟涉呃俏空姐母女千萬



李國寶(右圖)表弟鍾嘉禧(左圖)疑與友人設局,騙取前女友及契媽逾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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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媒介紹「豪客」誘投資假公司
李國寶表弟涉呃俏空姐母女千萬

2012年05月03日
 
【本報訊】名門望族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的落難表弟鍾嘉禧,介紹俏空姐前女友予友人認識並拍拖,但疑別有用心。這名落難表弟 與友人為了令女方「落搭」注資投資,涉嫌扮大豪客請女方到外地豪玩,又訛稱注資每季可獲利十多萬元,成功「」得女方與母親賣樓兼透支,將畢生積蓄逾 1,000萬元投資到其「虛構」的公司。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開審。記者:蔡曉楓

涉呃空姐千萬 寶 baby表弟有份


本案共四名被告,包括李國寶的表弟鍾嘉禧( 42歲)和報稱商人的何家麟( 43歲)。鍾及何被控兩項欺詐罪,指兩人騙取李月華 468萬多元,以及李的母親區月愛 569萬多元及 26萬元人民幣,鍾另被控兩項逃避法律責任罪。
 
現年 47歲的女事主李月華外表清麗,保養得宜,案發時為英國航空的空姐。她供稱與鍾嘉禧於 97年經同事介紹後拍拖,達談婚論嫁階段,但一年半後分手。至 07年 1月,事主跟鍾重遇,鍾介紹了何家麟給她認識。後來在鍾與何慫恿下,事主母親跟鍾上契。

請事主一家外遊豪玩

一個月後,事主跟何拍拖,何開始推銷他的投資公司,聲稱鍾早在 99年投資了 500萬元在他經營地產及股票的投資公司,而鍾的親屬則投資了 2,000萬元。何並暗示,旗下公司包括世紀 21,而鍾每季可獲派息十多萬元,惜鍾將退股,建議事主入股。
 
事主尚未答應,其後何請她及其父母到曼谷豪住豪玩,鍾嘉禧亦有同行,其間何對事主父母體貼入微。回來後,何得悉事主準備以 370萬元出售駿景園的單位,用來支付干德道單位的樓按,便游說她與母親將賣樓所得投資到其公司,除每季派息十多萬,每月亦可獲 2萬元用作供樓。 07年 6月,何成功說服她以 330萬元低價賣出單位,事主將 300多萬元交給何。
 
一個月後,何家麟再請事主父母與自己家人,連同鍾等十多人 到美國旅遊。遊美回來後,何成功再游說事主將僅存的 100萬元定期存款投資到其公司。數月後,事主獲母親友人提醒,始擔心在無憑無據下投資巨款沒保證,遂向何要求取回款項。為了令事主安心,何即時開出 10萬元支票,又開出 550萬元的期票。
 
08年 2月何突然指公司周轉不靈,叫事主透支多張信用咭取得 60萬元,聲稱三日後歸還,「佢係我男友,無理由唔幫」。控方指, 08年 10月,鍾嘉禧向事主及其母承認,整個投資計劃只是騙局。同案另兩名被告尹廣全( 44歲)及鄭振達( 35歲)被指利用銀行戶口接收騙款,被控一項洗黑錢罪。
案件編號: DCCC1148/11

案件速遞 富婆與公司爭山頂屋


案件速遞
富婆與公司爭山頂屋

2012年05月03日
 
【本報訊】上市公司實力建業前主席王家琪,去年遭公司入稟要她遷出公司名下山頂施勳 道物業及交還業權。她隨即反擊,指物業是其前夫、即實力大股東洪建生於 01年與她協議離婚時,答應以公司名義購入,當作她的永久居所,她有份出錢。

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王家琪更披露,洪在婚姻中扮演控制角色,她曾於 99年向家事法庭申請法庭命令,阻止對方打她。實力一方反指,原告當年任公司執行董事,才獲入住施勳道物業的住屋福利,公司現反申索她強佔物業。實力續 指,公司年報從無紀錄原告曾斥資買物業。
案件編號: HCMP243/11& 522/11

2012年4月28日 星期六

陳振聰擬賣屋還三億訟費


陳振聰早前向法院申請將半山寶雲道 16號楠樺居(小圖)出售或作按揭抵押。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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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聰擬賣屋還三億訟費

2012年04月28日
 
【本報訊】於華懋集團已故主席龔如心遺產案中敗訟的商人陳振聰,估計累積拖欠臨時遺 產管理人及華懋基金的訟費高達 3.18億元。其代表律師早前終向高等法院申請,更改資產凍結令部份條款,將現值約 4.8億元的楠樺居出售或作按揭貸款,並承諾如楠樺居能成功出售,會將其中 3.18億元交給法庭,等候審訊結果。本案下月 22日再訊。

已與新世界集團洽商

據知,陳振聰早前與臨時遺產管理人達成貸款協議後,另一獲判訟費的華懋基金,隨即入稟要求凍結陳振聰的資產。
 
陳振聰稍後透過律師向高院申請,更改資產凍結令的部份條款,要求將半山寶雲道 16號楠樺居出售或作按揭貸款,現已與新世界集團洽商。
 
若陳振聰只成功做按揭貸款,他則承諾會先按法庭早前頒發的中期訟費令,付 3,000萬元給華懋基金,及將 1.63億元交入法庭預留給臨時遺產管理人。
此外,高院將於 5月 7日至 7月 16日,就訟費進行評定聆訊,預計審訊 25天。
案件編號: HCAP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