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0日 星期二

東涌富婆賣樓反口遭入稟

「東涌富婆」唐穎耀臨時取消四個瓏璽單位的交易,昨遭買家入稟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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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涌富婆賣樓反口遭入稟

2012年03月20日
 
【本報訊】被形容為「東涌富婆」的炒家唐穎耀,去年透過公司名義以 9177萬元購入四個奧運站瓏璽單位,新春前打算將四個單位蝕讓予另一買家。但後來樓市出現小陽春,唐最終轉軚,向準買家訛稱因發展商不配合,令她要取消交易。

買家要求禁制單位轉售

準買家不服氣,扮另一身份「放蛇」睇樓,竟發現唐再次將單位放售。準買家日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強制唐完成交易及禁制她將單位轉售。
 
原告楊芷盈(譯音),被告包括唐穎耀,及持有涉案四個單位的 4間公司盈珍、倍茂、衛明及億章有限公司。據入稟狀,唐在去年 7月以 9177萬元以公司名義買入的瓏璽單位,位於 3座 39A、 B室, 6A座 32A室,及 8座 25A室。唐已支付 15%樓價,即 1376萬元,餘價再分兩次繳付。
 
今年 1月 3日,唐與楊簽署公司(股份)臨時協議書,以象徵式共 400元,將四間被告公司售予楊,四個單位的買賣合約亦一併出售。但協議書訂明,要將 10%樓價的付款期押後。直至 2月 13日,唐透過律師指,因發展商不肯配合將付款期限押後,故與楊的交易要取消。楊多次追問原因,但唐未回答。因唐未有在 2月 15日前簽署正式的股份轉讓協議書,楊指唐已經違反臨時協議書。
 
楊在 2月 14日親自放蛇,扮成「李太」要求睇樓。地產經紀向楊表示,涉案的四個單位只作內部出售,並帶楊到其中一單位睇樓。經紀稱,該單位已有準買家繳付定金,但 未正式簽約。楊「做戲做全套」,四日後付三萬元作定金,但沒有簽約。至 3月 1日,有報章引述發展商新地指,從未有瓏璽買家申請延期交易,反映唐根未有向發展商要求延期繳款。
案件編號: HCA4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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