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4日 星期五

啟德大廈重建設高限 提覆核


 啟德大廈重建發展項目發展商,不滿城規會設高度限制,早前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 (資料圖片)
啟德大廈重建發展項目發展商,不滿城規會設高度限制,早前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 (資料圖片)

2012年05月0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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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德大廈重建設高限 提覆核

【本報訊】啟德大廈重建發展項目發展商,不滿城規會設高度限制,早前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質疑城規會沒有數據支持項目成屏風障礙說法,城規會指須顧及對社區鄰近環境影響,發展商認為決定不公平及不合比例,法官押後判決。

指地盤細 不構成屏風障礙
申請人為東展有限公司,是觀塘道啟德大廈發展商,答辯人為城規會。
申請人原計劃將啟德大廈4幢樓宇改建成兩幢高203米的大廈,惟城規會在「牛頭角及九龍灣分區計劃大綱草圖」中,為啟德大廈設置多項限制,包括大廈只可高130米,東北及東南邊界位須預留10米闊非建築用地,兩幢建築物之間須留有20米空間。

案件昨日開審,申請人認為項目地盤細小,不會造成屏風障礙,城規會亦未能提交數據作支持。城規會又指項目會影響鄰近大廈,考慮項目時須顧及對社區環境影響。申請人認為只集中考慮一個項目,而犧牲其他項目,做法不公平及不合比例。

城規會則指高度限制因應鄰近大廈高度而制定,至於預留10米闊非建築用地,因為項目附近有斜坡。

法官︰芮安牟;案件編號︰HCAL 62、109/11&34/12;押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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