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4日 星期五

按揭貸款的審慎監管措施



新聞稿

按揭貸款的審慎監管措施

香港金融管理局今日(星期五)就物業按揭貸款業務向銀行發出指引,要求銀行收緊涉及多於一個物業按揭貸款的審批標準及按揭貸款年期,以加強物業按揭貸款業務的風險管理。
凡是新申請住宅或工商業樓宇按揭貸款時,申請人已經擁有一個或以上未完全償還按揭的物業,銀行須根據以下三個要求處理﹕
第一:以「供款與入息比率」為基礎而申請新的物業按揭貸款,申請人的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由現時的五成下調一成至四成;同時,在利率壓力測試下,申請人的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亦相應由現時的六成下調一成至五成。不過,若果申請人只是有一個物業未完全償還按揭貸款,而新申請按揭貸款的物業是自用物業或是樓換樓,則可以不受新措施影響。
第二:若果申請人以「資產水平」為基礎而申請新的物業按揭貸款,最高按揭成數上限從現時的四成下調一成至三成。
第三:若果按揭貸款申請人的主要收入並非源自香港,物業按揭貸款的最高按揭成數將從現時按照所適用的最高成數下調十個百分點,改為下調二十個百分點。
另外,不論申請人在新申請按揭貸款時,是否已經擁有一個或以上未完全償還按揭的物業,所有新造按揭貸款的年期上限,設定為三十年。
以上措施即時生效。但是在9月14日或以前已簽訂臨時買賣合約的借款申請可以不受影響。
金管局總裁陳德霖先生表示:「金管局在2011年6月推出第四輪收緊按揭措施之後,香港樓巿轉趨淡靜,但情況只維持了七個月。今年2月開始,樓巿開始升温,無論成交數量和價格,都有明顯上升。美國聯儲局公佈進行第三輪量化寬鬆政策,表示將會有更多資金透過美國銀行體系流入新興巿場。另外,因為歐洲央行宣佈買債機制,令歐債危機有所緩和。在這個情況下,香港樓巿繼續升温而對銀行體系帶來的風險亦再次增加。」
「 根據香港的經驗,擁有多個物業貸款的人士的負債或槓桿比率較高,這類借款人在樓市和經濟逆轉時的壞賬比率,會比單一物業的貸款明顯為高。所以,金管局認為有需要要求銀行進一步收緊這一類人士的按揭貸款準則,以減低風險。」
「另外,金管局亦注意到新造按揭貸款的平均年期最近有延長的趨勢。這不但增加銀行的信貸風險,亦會削弱借款人士承受利率風險的能力。尤其是,當利率一旦回復至較正常水平時,一些採用三、四十年貸款期的借款人將不可能以延長貸款期來減低供款額。因此,金管局決定要求銀行把所有新造按揭貸款的年期設定上限。」

「樓市週期的演變會受很多內在和外來的因素影響,包括土地供應、息口的變化、市民收入的轉變、歐美經濟和金融市場的發展。由於內外環境都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所以金管局會繼續密切留意市場發展,並且因應樓市週期的演變推出適當的措施,以保障銀行體系的穩定。」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2年9月14日
修訂日期: 201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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