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0日 星期五

馬頭圍6舊樓 擬斥6億重建




馬頭圍6舊樓 擬斥6億重建








2013年12月20日 12:30
 


屋宇署昨向馬頭圍啟明街45至51號4幢舊樓宇業主,發出拆卸令。

市建局宣布,提早接受啟明街41至51號共6幢樓宇的需求主導重建申請,並即時進行人口凍結登記,若順利完成,局方將斥資6億元興建一幢有72個單位的樓宇。

當中4幢 屋署發拆卸令
市建局指項目涉及49個業權,若兩個月後所發出有條件收購建議有8成人接納,重建成一幢有72個中小型住宅單位樓宇的計劃就可以展開,發展成本連收購開支估計6億元。

今年8月,啟明街51號因其懸臂式露台結構有問題,被屋宇署下令封閉,住戶要遷至中轉屋居住;屋宇署顧問和政府承建商報告顯示,51號樓宇主體結構狀況惡劣,必須整幢拆卸。

為何45、47及49號相連樓宇,現時未有明顯危險亦須拆卸?屋宇署解釋,49號樓宇結構狀況不理想,在49及51號之間的公用樓梯被拆卸後,會令啟明街49號的單位缺乏進出通道,樓宇不適宜佔用。

一旦拆卸49及51號,45、47號的樓宇結構亦會因失去支承而不能夠單獨安全地佇立,考慮到45及47號樓宇的結構狀況亦不理想,故同時下令45及47號的樓宇須拆卸。

由於51號已做了加固工程,屋宇署容許業主有9個月時間啟動拆卸工程,但要在半年內完成。

提供72住宅單位 商業樓面
昨日在拆卸令傳出後的下午,市建局在董事會同意及財政司司長批准下,將原本於下一個財政年度開展、第三輪「需求主導」先導計劃中的啟明街41至51號重建項目,提前啟動。

重建後會提供72個中小型的住宅單位、300平方米商業樓面及450平方米政府、機構及社區設施用地;項目總發展成本估計為6億元。

市局提早入場 免業主徬徨
被問到今次會否開了一個讓業主逃避維修責任的壞先例時,市建局行政總監譚小瑩強調,今次情況罕見,項目是由業主通過程序申請而被挑選,若按原定計劃於來年4月才開展,會令居民、業主感到徬徨。

譚小瑩指出,每個地段初步已有逾8成、部分更有超過百分百業主同意,不過關鍵在於在兩個月後所發出「有條件收購建議」之後75天內,每個地段要有不少於8成不分割份數業權的業主接受收購及簽署買賣合約,另加發展局局長授權方可落實項目,到時會由市建局承擔拆卸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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