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漏夜發聲明 稱要優先取締
填平唐宮需 200車泥頭
2012年02月18日記者:黃偉駿、白琳、張文傑
測量師學會規劃及發展組主席陳旭明表示,屋宇署在發現建築物有僭建地庫後,會發信要求業主恢復地庫原貌,除了必需堵塞通往地庫的出入口,多數會命令業主將地庫用物料填滿,以防有人事過境遷後,再次鑿開堵塞的出入口重新使用地庫。
或要拆大宅上蓋
根據約道 7號大宅建築師何仲怡於 06年向屋宇署遞交的圖則,僭建地庫原有位置是填滿泥土,換言之一旦要還原,唐英年也需將地下皇宮填滿。
陳旭明指出,填滿地庫多數會用沙泥或石屎灌漿,以一個逾 2.5萬立方呎容量的地庫推算,估計要多達
200輛泥頭車運載的沙泥,以及大量人手才足夠應付。施工期間,工人會先在大宅內鑿一個大洞,再以人手逐袋沙泥運到地庫及平整,或直接以石屎灌漿到地庫,
單是這方面工程開支,估計已經上百萬元。他續指,如果僭建地庫影響到大宅結構安全,更隨時要拆走大宅上蓋部份。
賣妻求榮的唐英年昨出席記協座談會,被追問僭建地下皇宮時繼續支吾以對。他前晚將僭建責任全推在妻子郭妤淺身上,但昨又承認自己曾經去過地庫,「係去過幾多次,所以知道個地庫係需要糾正,冇及時糾正係我嘅疏忽」。
他一時聲稱忘記何時構思興建地庫,「你話之前有冇諗過挖個地庫?我真係唔記得幾時開始諗去挖呢個地庫」。但一時又重申,約道 7號地庫是 07年獲批入伙紙後才「挖嚟興建」。
對於約道 7號地基深達
5米,唐英年辯稱自己非專業人士,不懂得地基事宜,「攞張圖則嚟睇都唔識睇」。又指按足法例入圖則給屋宇署,署方驗樓後沒問題,便批出入伙紙。他又向記者
形容地庫是呈長方型,兩邊間開,但自己不知道地庫面積多大,直至屋宇署前晚視察後,才知道是 19米乘 11米(即 2,250平方呎)。
5A屋都有僭建物
傳媒連日來不斷揭發地下皇宮的奢華佈局,但唐英年昨聲稱,只有一個沙包、一些舊傢俬、一間房和一個大櫃,用來擺放雜物,並反問「咁紅酒係咪雜物呢?」當記者問泳池天窗下是甚麼地方,他說:「空嘅。」
前晚唐英年表示會考慮開放給傳媒進入大宅拍攝,昨卻以不涉公眾知情權為由「縮沙」改口,稱不認同要讓傳媒入內。
屋宇署昨晚發表聲明,前晚巡查除發現約道 7號地庫、泳池天窗及連接 5A一樓的通道屬僭建外,也發現 5A一樓露台被非法圍封,全部僭建屬須優先取締類別。署方已向約道 5A及 7號業主發信要求糾正,並要求一星期內呈交補救工程進度計劃。
當日相關文章
****************************************************************************************************************
假圖則事件 唐妻將被邀調查
2012年02月18日
【本報訊】唐英年把所有僭建責任推給妻子,又堅稱於屋宇署
07年批出入伙紙後才僭建地庫,否認向署方提交「假圖則」。不過業內人士認為唐的說法疑點百出。屋宇署昨晚表示,就大宅入伙前已建造地庫,或觸犯建築物條
例及「失實陳述」罪行的報道,署方已主動調查,並邀請涉及工程的人士,包括工程師、承建商及業主即唐英年妻子提供資料。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建造工程系系主任陳子明昨表示,唐英年大宅的地基達 5米深,一般三層大宅只須最多 3米深地基,質疑有人早有預謀僭建地庫。若果先建地面大宅,後建地庫,成本或激增一倍。
陳
子明又指,有關地庫需要數百架次泥頭車才能挖走有關泥土,需時最少一個多月。清走泥頭後,必須實地灌注石屎形成地庫四周的擋土牆,「仲要『震基』,將石屎
空氣排出嚟,噪音相當大,所以好少會起完大屋先做呢個步驟」。一般做法是先建地庫才起樓,結構較牢固。屋宇署只須翻查泥頭車出入、到堆填區傾倒泥頭及石屎
供應紀錄,或化驗樓宇及地庫的石屎,就能確定地庫何時興建。
「證明唐英年講大話」
綜合本報及其他傳媒引述參與工程人員的
資料,地庫的大洞極可能於 07年之前挖好。結構工程師蘇耀坤指挖洞並沒在圖則標明,也屬僭建。昨日有傳媒發現, 06年
衞星圖片顯示泳池有一塊長方形物體,蘇認為一旦證實屬於天窗,或涉刑事罪行,「有地庫先有天窗,咁就證明唐英年講大話,有可能提交假圖則」。
大律師陸永雄說,僭建刑罰輕重,取決於僭建面積大小、為期多久等因素。他又指,特首去年提醒問責官員必須清理僭建物,唐卻置諸不理,罪加一等,「如果你喺庭上
講因為同老婆婚姻低潮,仲會加重刑罰。你講出嚟係侮辱人哋智慧」。他又指,除非地庫興建時唐與妻子分居,否則僭建責任不可推卸,假圖則也可構成虛假文書,
最高刑期 14年,「如果搵到人證明唐生有份參與鼓勵,就可以構成串謀」。
警方發言人表示,屋宇署正處理上述投訴,警方不宜介入,但會繼續留意事態發展。